为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尽快构建免疫屏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县将在全县公共场所实施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8月25日起,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级疫情服务点、办公楼宇、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医疗机构、药店、交通场所、农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及其他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人员进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二码”联查,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等信息后方可进入。
二、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以行政村、小区、家属院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人员新冠疫苗接种情况“回头看”“梳篦子”,进行查漏补缺,对18周岁以上所有未接种人员登记造册,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除禁忌症外要全部完成疫苗接种。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物流快递、商场超市、养老机构、环卫保洁、建筑工地、文娱培训等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必须持疫苗接种证明才能上岗。
三、各类重点场所、公共场所要将每日收集到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名单报送属地乡镇政府或所属单位(居民小区报送至所在村委会),由乡镇或所属单位组织逐个了解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原因,并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接种工作。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
四、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疫苗(有禁忌症除外)而引发新冠病毒感染事件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五、请广大居民出入全县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二码”联查要求,不能使用智能手机提供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的居民,请随身携带预防接种凭证,方便查验。
六、若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的,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疾病证明等,医院、医院开具。
七、8月31日后,我县原则上将停止第一剂次疫苗接种。届时,如您的“河南健康码”未显示接种信息,将会给您的出行带来诸多不便,请您尽快接种。
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督导组即日起开始对以上各项工作进行督导,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单位、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利己利民,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特别提醒无禁忌而尚未接种疫苗的群众,尽快接种,早日形成我县免疫屏障,共同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封丘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8月25日
附件:
一、需要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的人群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
二、开具接种禁忌证明的医疗机构
医院、医院。
三、注意事项
1.医院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需携带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门诊、住院病历或检查检验报告。
2.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证明免收挂号费;如无相关疾病证明材料,需挂号并进行相关检查,费用自理。
3.医院开具证明的人员配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查验并做好个人防护。
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查询流程
第一种方式:
支付宝--河南豫事办--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查询
第二种方式(可为家人查询):